禅宗祖庭-金沙1005

弘一法师经典语录选

发布日期:2016-12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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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一法师,俗名李叔同,清光绪六年(1880年)阴历九月二十生于天津官宦富商之家,1905年东渡日本留学,1918年8月在杭州虎跑寺出家,1942年圆寂于泉州。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前驱,卓越的艺术家、教育家、思想家、革新家,是中国近现代佛教史上最杰出的一位高僧,又是国际上声誉甚高的知名人士。他在音乐、美术、诗词、篆刻、金石、书法、教育、哲学、法学、汉字学、社会学、广告学、出版学、环境与动植物保护、人体断食实验诸方面均有创造性发展。
1、无心者公,无我者明。
2、以淡字交友,以聋字止谤;以刻字责己,以弱字御侮。
3、事不可做尽,言不可道尽。
4、学一分退让,讨一分便宜;增一分享用,减一分福泽。
5、恩怕先益后损,威怕先松后紧。
6、涵容以待人,恬淡以处世。
7、必有容,德乃大;必有忍,事乃济。
8、以虚养心,以德养身,以仁义养天下万物,以道养天下万世。
9、不为外物所动之谓静,不为外物所实之谓虚。
10、刘念台云:“涵养,全得一缓字,凡言语、动作皆是。”
11、应事接物,常觉得心中有从容闲暇时,才见涵养。
12、逆境顺境看襟度,临喜临怒看涵养。
13、人生最不幸处,是偶一失言,而祸不及;偶一失谋,而事幸成;偶一恣行,而获小利。后乃视为故常,而不恬不为意。则莫大之患,由此生矣。
14、于作事,必克己谨严,要做到极致。于生活,应戒绝奢华,一切从简。
15、不自重者取辱,不自畏者招祸。
16、事当快意处须转,言到快意处须住。
17、物忌全胜,事忌全美,人忌全盛。
18、人当变故之来,只宜静守,不宜躁动。即使万无解救,而志正守确,虽事不可为,而心终。否则必致身败,而名亦不保,非所以处变之道。
19、安莫安于知足,危莫危于多言。
20、心思要缜密,不可琐屑。操守要严明,不可激烈。
21、以情恕人,以理律己。
22、缓字可以免悔,退字可以免祸。
23、处难处之事愈宜宽,处难处之人愈宜厚,处至急之事愈宜缓。
24、强不知以为知,此乃大愚。本无事而生事,是谓薄福。
25、无事时,戒一偷字。有事时,戒一乱字。
26、论人当节取其长,曲谅其短。做事必先审其害,后计其利。
27、穷天下之辩者,不在辩而在讷。
   伏天下之勇者,不在勇而在怯。
28、何以息谤?曰:无辩。
   何以止怨?曰:不争。
29、处事须留余地,责善切戒尽言。
30、喜闻人过,不如喜闻己过。
   乐道己善,何如乐道人善。
31、论人之非,当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迹。
   取人之善,当据其迹,不必深究其心。
32、修己以清心为要,涉世以慎言为先。
33、恶莫大于纵己之欲,祸莫大于言人之非。
34、人褊急,我受之以宽宏。
   人险仄,我待之以坦荡。
35、
德胜者,其心平和,见人皆可取,故口中所许可者多。
德薄者,其心刻傲,见人皆可憎,故目中所鄙弃者众。
36、欲论人者先自论,欲知人者先自知。
37、知足常足,终身不辱。知止常止,终身不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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